第一次做。
我分了四萬。
似乎,發現了一條賺錢的康莊大道。
我把李文俊打扮得像個花蝴蝶。
掙錢嘛,不寒磣。
短短一年時間,我存了五十萬。
李文俊飄了。
他要求二八分,我二他八。
這一年,我們從二八到五五分。
我知道,他要飛出我的手掌心了。
昨天晚上,我偷看了他手機。
婆婆:【直接離婚吧!這次的最有錢了,你要是跟了她,這輩子的錢都用不完。】
李文俊:【可是陳月馨對我還是挺好的。】
婆婆:【傻兒子,她只是把你當成賺錢的工具而已。】
李文俊:【我想想吧!】
我太了解他了。
他說想想,實際上就是同意了。
沒關系的,我不虧。
我賺翻了好么。
反正,這些年我也看膩了。
換個小鮮肉又不是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