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時愣住了。
我的媽媽不允許我犯錯。
會因為我打碎一個碟子,把我關在廚房一整晚。
很長一段時間,我的噩夢里都有媽媽的惡言。
「真是白養了你這個賠錢貨。」
孟夏是我小學同桌。
那個時候,我最羨慕的人就是她。
孟夏沒有弟弟、不用每天干很多活,也不會被家人打罵。
比起自卑怯懦的我。
她像一朵張揚的太陽花。
有一次我去她家玩。
孟夏不小心打碎了茶幾上的杯子。
被嚇得直哭的卻是我。
孟夏不知道我為什么哭。
但作為好朋友,她也非常義氣地一嗓子嚎了出來。
孟媽媽聽見動靜出來了。
看見廳里兩個大哭的小孩,被嚇得魂飛魄散。
把我和孟夏挨個抱起來檢查。
「小寶,有沒有受傷?」
我被她舉在空中,呆呆地打了個哭嗝。
從那天起,我才知道。
原來有人打碎東西,是不用被責怪的。
原來有人的媽媽在看見小孩打碎東西的第一件事。
是把她抱起來,看她有沒有受傷。
而不是罵她沒用。
那一天,孟媽媽得知前因后果,哭笑不得。
「你就是顧盼呀,我總聽夏夏提起你。」
她蹲在我面前。
很溫柔地對我說——
「小顧盼,你的眼睛顧盼生輝,不要用它來流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