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努力在大腦塵封的記憶中翻了翻。
才將這張臉與名字對上號。
他是與我一起長大的竹馬。
也是本書癡情男二,沈淮。
在女主出現之前,我與沈淮親如兄妹,與傅景年更是有名的恩愛情侶。
但貧民小白花女主出現后,昔日的三人行里,我的位置由女主林初初代替。
只余我留在原地,執拗地守著昔日回憶無法自拔。
我懶散地掀開眼皮掃了他一眼。
在他的腰部停了一頓。
我想,我真是窮瘋了。
看人都下意識地先看向他的腰子。
沈淮見我沒搭話,忍不住提高了嗓門:
「姜沅禾,你有沒有聽到我在說什么——」
「給我。」我打斷。
他一愣,遲疑道:
「給你什么?」
***脆利落地奪下他手中的依云瓶子。
把里面未喝干凈的水倒入花盆,然后熟練地踩扁丟入身后的編織袋中。
干完這一切才抹了把汗珠子:
「你剛才說什么?」
沈淮將目光艱難挪開,再次氣勢洶洶:
「初初在傅景年的口袋里發現了你的口紅,人哭得差點昏厥過去?!?/p>
「你怎么這么惡毒,總是橫亙在他們之間,倒盡所有人的胃口?!?/p>
沈淮可能忘記了。
我才是男主真正的未婚妻。
我與傅景年從十幾歲時,就訂婚了。
因為婚約在身,傅家資金鏈斷裂,是姜家籌集了一大筆錢來幫他渡過難關。
但女主出現,一切天翻地覆。
她淚眼朦朧,倔強地站在我面前質問:
「姜小姐,你為什么非要用錢來拆散我與景年呢?」
「明明我們才是真心相愛的?!?/p>
傅景年一顆搖擺的心徹底失了平衡,眸子狠戾地盯著我:
「初初除了出身差點,哪一點都比你強?!?/p>
姜家的破產來得迅速。
我的父母也經受不住打擊雙雙離世。
口紅是我離開警察局時故意放的。
為了引起男女主爭吵。
如果沒有這對顛公顛婆,我穿書就是姜家大小姐。
只差一點。
我就能過上父母皆在,有錢有愛的生活。
斷我錢財,如同刨我祖墳。
屬于我的錢。
我一定要連本帶利全部拿回來。
我對上沈淮憤怒的眸:
「你是怎么知道林初初哭得差點昏厥呢?」
他咬著牙:
「初初與傅景年吵架跑出來,無家可歸只能去我那里。」
「你知不知道,她都哭得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了,還死死抓著我的衣袖,不讓我來找你麻煩?!?/p>
不讓來,他不還是來了?
還真是癡情男二。
女主幸福的時候,他在一旁看著。
女主落難的時候,他第一個挺身而出。
書中曾說,沈淮是林初初心中永遠的遺憾,是她選了男主后一生的不可再得。
我不懂。
既然如此遺憾。
那干脆讓女主開后宮,把沈淮收進去當男寵不就好了?
排好侍寢日期,雨露均沾。
這下總能撫平女主所有遺憾了吧。
沈淮上前一把攥住我的手腕:
「姜沅禾,你今天必須隨我去給初初道歉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