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她在巷子口撿到謝聞舟,他滿身是血,眼神渙散。
“你是誰?”她問他。
“我……不記得了。”他茫然地搖頭,雨水混著血水從發梢滴落。
就這樣,她把這個失憶的男人帶回了家。
三十平米的老破小,擠著他們兩個人。
墻皮剝落,水管漏水,冬天要蓋三床被子才能取暖。
可就是在這個最貧窮的地方,卻滋生出了最純粹的愛。
他們相依為命,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。
他會在她加班時蹲在樓下等三小時,只為送她回家;
會在她生理期疼得直冒冷汗時,整夜不睡地給她揉肚子;
會瞞著她一天打五份工,就為給她買一條她看了三次都沒舍得買的昂貴項鏈。
唯一讓她吃不消的,是他每晚都要纏著她恩愛。
她紅著臉求饒,他就咬著她的耳垂低笑:“寶寶,太愛你了才會這樣。”
最相愛的那年,他甚至拉著她去紋身店,在鎖骨處紋上了她的名字。
紋身師問他怕不怕疼,他卻看著她笑:“疼才好啊,這樣才不會忘了最愛的人。”
她以為他們會永遠這樣幸福下去。
直到,他恢復了記憶。
她這才知道,原來,他根本不是什么流落街頭的窮小子,而是京北謝家的太子爺,手握半個金融圈的豪門繼承人,當年,只不過是被死對頭算計,才車禍失憶,流落街頭。
恢復身份后,謝聞舟帶著童昭住進了兩千平的別墅,光是洗手間,就比她原來的家大了十倍。
可他,自此也像變了一個人。
他穿著她連牌子都認不出的高定西裝,戴著價值連城的手表,談著上億的合作,整夜整夜都不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