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陳槿言分手后,放棄了讀大學。十年后同學會,他接管家族企業成了大總裁。而我,在老家開了一家寵物店。同學會后,他牽著阿富汗牧羊犬找我洗護。我皺眉拒絕。「這個狗,我不洗的。」他嗤笑。「那么喜歡錢的你,也...
他是來找茬的。
意識到這點時,他正牽著那頭高貴的阿富汗牧羊犬,西裝革履地站在我破爛的小店里。
那種連每一根頭發都經過精心設計的形象,與我的小店以及我十分格格不入。
我目光淡淡地看著他。
「我不洗這種狗,我有拒絕你的權利,請你去找其他寵物店。」
他看著我冷笑。
「是不洗這種狗,還是不洗我的狗?」
「有區別?」
「……」
他沒說話,盯著我看了一會兒后,牽著狗轉身走了。
門口停著他的邁巴赫。
那狗跳上車時,長長的毛發在風中甩出好看的弧度。
被風帶過來的高端熏香味,是我寵物店里的廉價洗護套裝里不可能出現的。
我看著籠子里五六只沒有被主人善待、渾身長滿皮膚病的小狗。
還有一只被打斷腿、奄奄一息的波斯貓。
我和陳謹言的差距,就像這些小狗和他那頭阿富汗牧羊犬的差距。
當年是,現在也是。
我輕笑著搖搖頭,把他從腦子里甩出去。
其實,我忘了他很多年了。
只是有些人,哪怕時間過去再久,當他再次出現的時候,你還是會一眼相中的。
兩天前的同學會,其實我一直是拒絕參加的。
可誰能想到那么巧,我去酒店還客戶的狗,結果就遇見同學們在大廳里結伴去包間。
當時,班長吳莉莉看我的眼神很復雜。
「江婉瑜,你不是說不來了嗎?」
「給客戶送狗,沒想到你們也在這。」
「來都來了,就別走了,你一個開寵物店的,一起吃個飯的時間都沒有嗎?」
「我店里真還有事兒……」
可我的解釋他們不屑一顧,有愛找事的女生小聲嘀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