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我家到雜貨部有十分鐘的路程,只有一條路,也不算偏僻。平時,我帶著她走了不知道多少遍。但還是我有些不放心。「你行不行啊?」我半躺著捂了一塊濕毛巾在額頭上。「沒事,放心吧,姐,就這點路,一會兒就能回來。...
「那天你出了很多汗,想必喝了不少水。問題應該出在水里。」
老余指了指我面前的水杯。
「可,誰會對一個十歲的孩子下藥?目的何在?」我忍不住問。
說這句話的時候,我腦子里浮現了兩種可能,一種比一種令人絕望。
「你們家有仇人嗎?」
我搖搖頭:「我爸媽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,很少與人發生沖突。唯一一個跟我家不對付的無賴,那天有不在場的證據。」
正說著,外面吵鬧起來。
是一對夫婦到警局報案找孩子。
「警察同志,我家孩子八歲,有自閉癥,孩子爸爸帶著孩子去做康復訓練,路上把孩子弄丟了。
「你們千萬要幫幫我們啊!」
女人焦急萬分,就差下跪了。
男人垂頭喪氣,語氣自責,神情卻有著掩飾不住的輕松。
看到這種情況,我大概就知道怎么回事了。
入職警局雖然不到一年,但這樣的案子已經好幾起了。
大多都是問題孩子,家里負擔不起治療或康復的費用,或者父母受不了長年累月的折磨,又看不到希望,所以將孩子遺棄,但又怕被人戳脊梁骨,就來警局報警做做樣子。
雖然如此,但我依舊詳細詢問了男人事情的經過。
「我們路過濱海公園的時候,她看到有人在喂海鷗,怎么拉她都拉不走。我只好去買一份喂海鷗的糧食,但就這么一轉身的工夫,孩子就不見了。」
孩子是下午五點多丟的,丟的時候正是海水漲潮的時間。
他們多方尋找找不到,才來報警,此刻距離孩子走丟已經兩個多小時。
若是遇到危險,失去性命只需幾分鐘。
若是遇到人販子,兩個小時已經足夠到達汽車站、火車站。
太遲了。
就算如此,警局也不可能不管。
老余讓我立即發布了尋人啟事,以失蹤地點為半徑,在社交媒體上迅速擴散。
并安排了一個支隊去各大交通樞紐找孩子,又聯系了兩個專業的搜救隊在海邊連夜搜救。
三管齊下,做了一切能做的措施。
剩下的就看孩子的造化了。